附件:省重点建设工程保险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doc
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
工程保险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2017年版)
(征求意见稿)
浙江省招标投标办公室
使 用 指 南
一、总体要求
1.括号加斜体字部分为提示性内容,招标人选择或填写相关内容后,在定稿的招标文件中应删除。
2.以“□”前缀部分为选择性内容,在定稿的招标文件中招标人应删除未选择的内容。
3.下划线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空格部分,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填写,文字应采用斜体字;确实不需要填写具体内容的,用“/”标示。
4.除可选择部分和下划线部分由招标人根据以上三项进行选择或填写外,其他文字不得改动。
二、 招标公告部分
(一)招标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文号。应与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内容一致。
2.项目建设规模。应与初步设计批复中内容一致,主要包括建筑面积、总投资等内容。
3.建设地址、建成时间、资金来源、投资比例。按初步设计批复内容填写。
4.项目业主。即本招标项目的法人。
5.招标人。为组织项目招标活动的主体,一般是招标项目建设单位,实行代建的,则为代建公司。
6.代理机构。为本次招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机构,自行招标的,本括号内的代理内容应删除。
7.标段名称。招标人应合理划分标段,标段名称应恰当反映本次招标内容。
8.独家或首席承保人。一般项目应招独家承保人,也可根据项目需要选择首席承保人招标,由首席承保人组织共保体承保。共保体的要求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中明确。
(二)本次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内容。尽可能详细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内容、规模、服务要求等
2.概算造价。根据初步设计批复内容进行填写。
(三)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根据本次招标内容,科学合理设置投标人资质要求,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潜在投标人;允许招标人设置保险总公司授权分公司参加投标,但分公司应具有分支机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及营业执照;招标人在设置其它资格条件时可考虑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但不得低于100%;对保险公司的注册资本金有要求时须满足保险法的规定。
2.对企业信用报告不作强制要求,招标人可将企业信用报告作为资信评审内容。
3.联合体。根据本次招标的实际情况进行约定,一般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应根据本次招标项目实际需要进行设置。
5.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的时间区间为投标截止之日上溯不少于三年。投标人不必提供外证或自证材料,由招标人在定标前向检察机关查询。
6.招标人可根据招标项目的实际需要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其他等内容中设置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资格条件和要求。设置的业绩要求,应与本次招标内容相类似,不得有业绩数量要求。业绩证明材料原则上只要求提供一种,且其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应符合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原则上应采用合同作为业绩证明材料。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网上下载时间。不得少于5日;截止时间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应顺延至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2.疑问提交时间。应充分考虑投标人购买、阅读招标文件,提出疑问的时间,同时要为答疑留出一定的余地。
3.补充(答疑、澄清)招标文件发布日期。为招标人最迟可能发出补充文件的时间,应合理安排,充分考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能发生的各种变化。
4.投标截止时间。从开启网上下载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少于20日,招标人应考虑补充(答疑、澄清)招标文件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内容的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发布的规定,适当安排投标截止时间,以免出现临时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的问题。截止时间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应顺延至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三、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部分
1.条款号1.1.2—1.2.2。与招标公告相关内容填写一致。
2.招标范围。应与招标公告中招标内容一致,具体描述可详见公告。
3.计划服务期。服务期应满足招标的要求,并应当允许投标人提出优于服务期的投标承诺。
4.条款号1.4.1-2.2.1。根据本次招标的具体情况和要求,按示范文本提示内容选择或填写。
5.投标截止时间。应与招标公告时间一致。
6. 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及评审打分资料。本栏是示范文本特别增加的内容,招标人应将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所有资料列在本栏,招标文件中不再另附强制性资格条件(审查)表,招标人可根据本次招标的实际需要增减资料项目。
7.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委托交易中心集中收付是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配套措施,可有效防止投标人信息泄露、遏制串围标行为,建议招标人选用。
8.否决投标的情形。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应将所有否决投标的情形、以肯定句式集中列入本栏;凡未列入此栏内容的要求,均不得作为否决投标的依据。
9.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应集中在第10.4条。
四.评标办法部分
1. 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3选定评标办法后,删除其他未选择的评标办法。
2.所有否决投标的内容均请列入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否决投标的情形”中,评标办法中不再重复,以免产生矛盾和歧义。要求评标委员会拟作出否决投标前,应组织相关投标人进行询问核实。并不是要求被否决投标人对评标委员会的否决决定予以同意,只是防止评标委员会因审查资料遗漏等失误而采取的措施,同时有助于评标委员会合理客观判决。招标人应协助评标委员会做好询问核实工作,并保存相关程序的证据资料,如通知相关投标人的时间、电话号码、询问核实的内容、回复的材料等。
3. 评标办法分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和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招标人应根据本次招标的实际情况合理选定评标办法。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的评标基准价推荐了两种方法:均等权重平均法、随机权重平均法。招标人可根据本次招标实际选择,选定一种方法后删除未选择的方法。
五.合同文本部分。
合同条款与格式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提供。国家或行业有示范文本的,应采用。
六.相关表单部分
投标人前附表设置了“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及评审打分资料”栏,在相关表单中无需再设强制性审查表单,以避免前后不一致。
(项目名称) 标段
招标文件
招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服务范围及报价要求
第六章 服务技术标准及要求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函
报价清单
授权委托书
承诺函
投标人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保险服务方案
其他文件
(项目名称)经 文同意建设,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项目建设规模 ,建设地址位于 ,计划于 年建成。项目业主为 ,资金来源为 ,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或财政资金占比)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委托代理机构为 ),现对该项目的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险种) (独家或首席)承保人进行公开招标。
一、本次招标内容
(尽可能详细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内容、规模、服务要求等),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工程保险概算 万元,采用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
1、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2、本次招标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其他要求)。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其他要求)。
(三)其他
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年 月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档案为准);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其他要求)。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new.zmctc.com)”,并交纳当月的交易席位费后,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
4、未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用户名和密码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单位登记手续,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证》、用户名和密码。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上办事→交易单位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可匿名)提交至如下邮箱: 。提交疑问截止日为 年 月 日16:30。招标人将于 年 月 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6、招标文件工本费500 元,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杭州市曙光路140号黄龙体育中心黄龙广场东环(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的下载地址为:
招标文件下载 |
补充文件下载 |
招标人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年 月 日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 列 内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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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
招标人 |
名称: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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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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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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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
建设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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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
资金来源 及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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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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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
招标范围 |
见招标公告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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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
计划服务期 |
不少于 日历天(或月),投标人的投标服务期不得短于该计划服务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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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
投标人资格 条件、要求 |
见招标公告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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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 |
是否接受 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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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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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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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应与招标公告时间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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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3 |
招标文件的 澄清、补充、修改的时间 |
澄清、补充、修改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 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电子文件形式上传至交易平台供投标人下载,不足15天的,招标人将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澄清、补充、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天前,以上款相同的形式发布。 下载网址: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new.zmctc.com) 注:潜在投标人应密切关注交易平台,如有补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补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否则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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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4 |
上传疑问,下载澄清、修改、补充文件网址 |
下载网址: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new.zmct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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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
共保体 |
□本次保险服务招标为独家承保人招标,不允许采用共保体形式。 □本次保险服务招标为首席保险人招标,要求采用共保体模式。 共保体应符合以下要求:1.首席保险人份额应不低于 不高于 (根据项目特点确定,建议不低于40%,不高于60%),且其他单个共保人份额不得大于首席保险人份额。 2.共保体的确定及共保份额;中标人在本次招标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中综合考虑承保能力、后期服务能力及以往合作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并征得招标人同意。 3.共保体确定后,各共保人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提交其总公司盖章的最大可接受共保份额。如不能提供,视为放弃共保份额。 4.共保协议应向招标人报备。 5.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共保体其它要求,无则删除本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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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
偏离 |
□不允许。 □允许。允许偏离的内容、偏离范围和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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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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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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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投标截止时间 |
年 月 日 时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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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7 |
构成投标文件 其他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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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 |
最高投标限价 |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 万元。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以补充文件形式在投标截止日期15天前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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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 |
投标报价的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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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 |
投标有效期 |
不少于 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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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投标保证金 |
□不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委托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电子收付平台(“招投标银保通”)统一收付,具体操作见“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new.zmctc.com)”→【网上办事】→【投标保证金】栏目。 专户名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专户账号:33001616127059168168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宝石支行 一、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少于 万元。 二、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三、投标保证金的缴存方式: 1、银行转账:柜面转账(电汇)、网银支付。 注:银行转账形式缴存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或投标专用账户转出。 2、银行保函:“招投标银保通”平台认可的银行保函。 3、保证金联保:在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银保通”平台显示“已关联”。 四、投标保证金的缴存时间: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日前一天的22:00(北京时间)前一次性足额将投标保证金缴存至省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并与投标项目(标段)关联成功,否则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采用投标专用账户的,该账户的资金来源必须为投标人基本账户,资金转入24小时后方可用于缴存投标保证金,以便开户银行查验资金来源。对来自非基本账户的资金,不得用于缴存投标保证金,开户银行将予以拒收或原路退还。 五、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投标人在项目关联成功后,若出现投标撤回、没有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文件、保证金金额不足、投标人不足三家等情形,“招投标银保通”平台在开标(投标截止)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自动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2、中标候选人公示15天后,“招投标银保通”平台自动退还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招标人将中标结果报省交易中心登记后,“招投标银保通”平台自动退还除中标人外的其他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4、招标人将中标合同报省招标办备案后,“招投标银保通”平台自动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5、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后,由于各种原因未与投标项目(标段)关联成功的,其保证金的退还请投标人联系保证金专线0571-85215195办理退还手续。 6、招标项目中止的,招标人向省招标办办理招标项目中止备案后,“招投标银保通”平台自动退还所有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7、招标项目(标段)有投诉等特殊情况时,在特殊情况处理期间,暂缓退还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特殊情况处理完毕,招标人将中标结果报省交易中心登记后,“招投标银保通”平台自动退还除中标人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招标人将中标合同报省招标办备案后,“招投标银保通”平台自动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8、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到期的,除招标人事先告知省交易中心已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或中标人以外,“招投标银保通”平台自动退还其他所有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9、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到期前,招标人认为有必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应将希望延长有效期的意向书面通知所有的投标人,并将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名单及延长的期限告知省交易中心登记,同时送省招标办备案。 10、投标人在投标期间银行基本账户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到省交易中心办理变更登记,以确保投标保证金及时准确地退还。 六、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 出现上述不予退还情形的,招标人告知省交易中心登记后,“招投标银保通”平台将自动划转其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至招标人指定账户,不再退还给投标人。 咨询电话:0571-85215195,85215132,95533转人工服务 协会联保:0571-876311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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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不作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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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4
3.5.4 |
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及评审打分资料
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及评审打分资料 |
(一) 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 1、营业执照 2、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提供); 4、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其他实质性响应的资料)。 (二)评审打分资料: 1、 (招标文件对提供的资料有打分内容的填写,无则删除本条) 以上(一)、(二)条涉及的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已在有效期外尚在办理延期过程中的视为无效)、资料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证书、资料原件备查。如评标委员会要求核查原件时,投标人必须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送达。若投标文件中未附上述资料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要求的资料原件送到的,属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响应资料的,评标委员会将按相关证明资料缺少或无效处理;属打分评审资料的,按相应评分内容不得分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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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是否允许递交 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允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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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2 |
签字或盖章 要求 |
一、 一、电子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在招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签字和盖章处,投标人必须加盖法定代表人电子章和加盖单位电子公章。 其它要求: 二、纸质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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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3 |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
一、投标文件份数: (一)、加密电子投标文件(.ZJSTF)一份(上传至交易平台),作为投标文件正本。 (二)、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完全一致的纸质投投标文件一份,作为投标文件副本。
二、纸质投标文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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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4 |
装订要求 |
纸质投标文件装订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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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
投标文件 的外包装 和密封要求 |
一、纸质投标文件的外包装和密封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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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 |
纸质投标文件 |
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投标文件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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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递交投标文件方式和地点 |
将纸质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至以下地点:杭州市曙光路140号黄龙体育中心广场东环(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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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 |
是否退还 投标文件 |
□否 □是。未中标的投标文件将予以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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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投标文件的 拒收情形 |
一、电子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 二、现场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未密封或逾期送达的。 三、保证金未与所投标段关联的。 □四、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采用资格预审方式招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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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开标时间 和地点、参加开标会议的 要求 |
一、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二、开标地点: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杭州市曙光路140号黄龙体育中心黄龙广场东环) □三、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四、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议,并随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委托代理人还需提供参加开标会议的授权委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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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开标 |
一、投标人参加开标须携带加密投标文件的CA证书锁以供开标现场解密投标文件。 二、由招标人代表按照先送达后开标的顺序进行开标。 三、开标时,如发现以下情况之一的,相应投标文件不予开标,招标人将投标文件退回投标人: (一)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接收要求的; (二)电子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 (三)需现场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 (四)投标人代表在本标段开标结束前未能参加开标、或未能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的、或投标人的授权代表未能提供有效的投标授权书原件的。 四、开标程序 (一)招标宣布开标纪律;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二)投标人解密 投标人解密时间: 开标开始20分钟以内。 投标人解密方式:投标人自行登录交易平台(http://new.zmctc.com)——服务大厅——网上开标直播,找到所投标段并点击“我要解密”,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在线解密。 (三)招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解密投标文件。 (四)招标人现场唱标,公布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 (五)投标人确认 唱标完成后,投标人可通过交易平台对唱标结果进行确认,未在开标结束前完成在线确认的投标人,交易平台将视作自动确认。 五、开标特别说明 (一)开标解密首先使用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 (二)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 (三)部分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 (四)因系统原因所有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时方采用纸质投标文件开标; (五)投标人必选使用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六)投标人在开标现场可使用交易中心提供的电脑或自带的笔记本电脑,自行登录交易平台解密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后果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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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 |
评标委员会 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成员构成:共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不超过1人)人,库选经济、技术专家 人; 库选经济、技术专家确定方式:执行《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 □在保证评标委员会实际参与评标的成员符合5人及以上单数的前提下,如出现1位库选专家不能参与评标的,评标委员会自动取消1名招标人代表;2位库选专家不能参与评标的,不再补抽,由其余人员组成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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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
评标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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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
中标候选人 公示媒介 |
浙江招标投标网 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如有,其他公示媒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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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1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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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1 |
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 。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总价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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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
不再招标 的情形 |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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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
否决投标的情形 |
一、凡评标委员会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的,应先向投标人进行书面询问核实。未进行询问核实程序的,不得做出否决投标决定,投标人放弃接受询问核实机会的除外(投标人所留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在规定的时限内投标人不参加询问核实或不予答复的)。 二、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询标程序,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1.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人员、设备等条件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7中“一、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内容为准); 2.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加盖单位电子公章,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法定代表人电子章的;因系统原因所有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采用纸质投标文件开标时,纸质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加盖单位印章,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的,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但无有效的委托授权书的; 3.投标人存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3规定的不得存在的情形之一的; 4.投标函载明的服务期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期的; 5.投标人不以自己的名义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缺陷而不能接受的; 6.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 7.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的; 8.投标函载明的投标报价或其它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或无法辨认的; 9.报价评审时,投标人拒绝以下条款修正的(招标人认为需要设置的填写,无则删除本条): ; 10.首席投保人承担比例超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规定限额的(首席投保人招标时适用,招标人认为需要设置的填写,无则删除本条); 11.主要的服务方案不可行的; 12.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其他内容,无则删除本条); 14.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被省发改委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且在披露期内的; 15.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况的。 除本条规定以外,招标文件中其他条款均不得作为否决投标文件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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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
异议与投诉 |
一、异议 (一)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二)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当场对异议给予处理或者告知处理的办法。异议和答复应记入开标记录或者制作专门记录以存档备查。 (三)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四)对招标文件、评标结果的异议,提出和答复的形式只采用书面形式。 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具体要求按国家发改委等11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就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三、上述时限最后一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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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
定标 |
一、招标人定标前,将向检察机关查询拟中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年 月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的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档案为准)。 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二、招标人将确定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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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
特别说明 |
一、本招标文件斜体字部分是根据本次招标内容的具体情况进行的相应填写。 二、投标人须知具体内容如与本前附表不一致的,以本前附表为准。 三、上传至下载网站的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评标中,发现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评标委员会半数以上成员确认,其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不再对其进行评审,也不影响招标工程继续评标。评标结束后,评标专家应将有串通投标嫌疑的投标文件以及相关评标分析材料及时移交招标投标管理机构作进一步的调查处理,即使最终无法认定串通投标行为成立,也不影响对其按否决投标处理的结果。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7)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8)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9)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10)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11)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等七部委第12号令)、《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服务标段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服务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服务的资格条件、要求。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次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3)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的;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的;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参加投标的;
(7)被责令停业的;
(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9.5 招标人提供的本工程的相关参考资料,并不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对上述资料的解释、推论和应用负责,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承担任何责任。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提出问题。
1.10.3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进行澄清和对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并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0.4指定的网站上公开发布。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0.4上传疑问,下载澄清、修改、补充文件网址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1共保体
共保相关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服务范围及报价要求;
(6)服务技术标准及要求;
(7)投标文件格式;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内容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完善。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方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0.3条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公开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3.1.1投标函
3.1.2报价清单
3.1.3授权委托书
3.1.4承诺函
3.1.5投标人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3.1.6保险服务方案
3.1.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3.2.1 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本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3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4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销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时间及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条(五)款的规定。
3.4.3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条(六)款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等材料的扫描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 投标单位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提供真实可信的资格审查资料。若投标单位提供虚假资料,一经查实,除按否决投标处理外,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5.4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及评审打分资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投标有效期、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 投标文件份数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投标
4.1.1投标文件包装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 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1 投标人应在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招标人通过交易平台(http://new.zmctc.com)接收投标文件,交易平台收到投标人送达的投标文件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4.3.1 在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4.3.2 投标人修改已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先在交易平台对原投标文件进行撤回操作,修改完成后再重新上传已修改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完整记录投标人的撤回修改情况。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
4.4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参加开标会议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或通过交易平台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评标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提出评审意见。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作为评标依据。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及定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人自确定中标候选人之日起,应在与发布招标公告或资格预审公告一致的媒介上发布中标公示 ,公示期为3日。
7.3.1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在投标有效期内通过交易平台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7.3.2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中标结果通过交易平台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7.4 履约担保
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7.4.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须在投标有效期内),根据通过交易平台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由提出异议与投诉的权利,但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章第10.2条的要求。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3定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4特别说明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项目名称) 标段开标记录表
开标地点:
开标时间:_年_月_日_时_分
序号 |
投标人 |
投标报价(元)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服务人数 |
权重系数 (如需抽取) |
投标人代表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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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代表: 记录人: 监标人:
年 月 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 时前将原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
评标委员会负责人: (签字)
年 月 日
问题的澄清
编号:
(项目名称) 标段招标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1、
2、
……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电子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电子章)
年 月 日
中标通知书
本中标通知书为招标人向中标的投标人发出的告知其中标的书面通知文件,中标结果根据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做出。本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一经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中标具体内容如下:
招标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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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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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人名称 |
|
中标金额 |
(大写): (小写: ) |
中标内容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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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中标合同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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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中标合同地址 |
|
其他需说明内容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单位电子公章:
经办人:
电话:
传真:
年 月 日
中标结果通知书
(未中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受 (中标人名称)于 (投标日期)所递交的 (项目名称) 标段投标文件,确定 (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
感谢你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招标人: (盖单位电子公章)
年 月_ 日
确认通知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 (项目名称) 标段招标关于 的通知,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
特此确认。
投标人: (盖单位电子公章)
年 月 日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第12号)、《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意见》(浙政发〔2014〕39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评标原则
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二、评标组织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为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代表人(不超过1人,并由抽签方式产生);其余人在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中按《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随机选聘。
评标委员会组建后报浙江省招标投标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招标办)备案。
评标委员会应推举产生评标委员会负责人(招标人代表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组织评标、掌握评标进程、主持询标、编写评标报告等工作,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与其他成员具有同等的权利。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作出的评审结论,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三.评标程序
1.熟悉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
2.投标文件的符合性、技术标、商务标评审;
3.必要时对投标文件中的问题进行询标,包括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前对相关投标人进行询问核实;
4.当否决投标后,剩余投标人少于3个时,评标委员会应对投标是否具有竞争性进行认定。认为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否则,应继续进行评审;
5.对投标文件进行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6.完成评标报告。
四、评审细则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技术标、商务标审查
报价评审应以报价口径范围一致的评标价为依据。评标价应在最终报价的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因素和方法进行计算。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技术标、商务标审查。当最低投标报价有多份投标文件时,最低投标报价的所有投标文件均进入评审。
如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文件存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否决投标的情形”第二款的,经询问核实并认定后,即判定该投标文件符合性、技术标、商务标审查不通过予以否决。
当出现否决投标时,评标委员会按上述办法对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评审下1个投标文件,直至通过符合性审查、技术标审查、商务标审查为止。
五、询标
(一)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投标报价可能低于成本价、对同类问题表达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应当组织询标。
(二)凡是评标委员会拟做出否决投标认定的,应组织相关投标人询问核实。未进行询问核实程序的,不得做出否决投标的认定,投标人放弃询问核实机会的除外(投标人所留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在规定的时限内投标人不参加询问核实活动或不予答复的)。
(三)询标应通过交易平台在线通知相关投标人。询标问题及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通过交易平台在线询标的形式,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四)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五)投标人不得通过补充、修改或撤消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提交任何资料作为评标依据。
六、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推荐通过上述评审的1个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当出现有多个投标人通过上述评审时,由评标委员会通过抽签(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
七、完成评标报告
(一)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
(二)评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开标记录;
2.评标内容、过程和结果;
3.询标澄清纪要;
4.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及依据;
5.推荐中标候选人;
6.中标候选人投标业绩(招标文件对投标资格有业绩要求的);
7.其他建议。
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第12号)、《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意见》(浙政发〔2014〕39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评标原则
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二、评标组织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评标委员会成员为不少于5人的单数。
评标委员会组建后报浙江省招标投标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招标办)备案。
评标委员会应推举产生评标委员会负责人(招标人代表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组织评标、掌握评标进程、主持询标、编写评标报告等工作,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与其他成员具有同等的权利。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作出的评审结论,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三、评标程序和内容
(一)熟悉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
(二)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评审;
(三)投标文件的资信、业绩评审;
(四)投标文件的服务方案评审;
(五)投标文件的报价评审;
(六)必要时对投标文件中的问题进行询标,包括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前对相关投标人进行的询问核实;
(七)根据评标办法和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分、排序;
(八)完成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
四、评审细则
(一)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评审
1.评标委员会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首先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和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
如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文件存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否决投标的情形” 第二款内容之一的,经询问核实并认定后,即可判定该投标文件符合性评审不通过予以否决,不再进入后续的综合评分程序。
2.询标
(1)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应当组织询标。
(2)凡是评标委员会拟做出否决投标认定的,须组织相关投标人询问核实。未进行询问核实的,不得做出否决投标的认定,投标人放弃询问核实机会的除外(投标人所留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在规定的时限内投标人不参加询问核实活动或不予答复的)。
(3)询标应通过交易平台在线通知相关投标人。询标问题及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通过交易平台在线询标的形式,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5)投标人不得通过补充、修改或撤消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提交任何资料作为评标依据。
(二)资信、业绩评审
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集体认定。
1.投标人诚信评分(采用扣分法,扣分不设分值限定,以实际次数扣分)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被浙江省发改委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且在公告期限内的,每次扣2分;
(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1年内有投诉被浙江省发改委作出不予受理处理决定的、或者因缺乏事实依据或法律根据而被浙江省发改委作出予以驳回处理决定的,每次扣1分。
投标人诚信信息以浙江重大工程交易网“投诉结果公示”栏和“违法违规行为曝光台”公告内容为准,时间以浙江省发改委作出处理决定的时间为准。
2.资信评分 (0-10分)
(1)偿付能力充足率:投标人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 的不得分;在 至之间的得1.5分;在 及以上的,得3分。(以 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最新审计报告数据为准)(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偿付能力充足率具体数值进行修改)。
(2) ,得 0-7分。
(招标人可对投标人的资信、类似业绩等情况进行评审,如无需设置,可将分值分配至服务方案评审中)
(三)投标文件的服务方案评审
1、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负责对投标文件的服务方案部分采用记名方式各自评分。如发现某个单项的评分超出了规定的分值范围的,则该张评分表无效。此项评分为:从评标专家的有效评分中扣除一个最高总分和一个最低总分后的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2位)。
2、服务方案评分(17—50分):
以下(1)~(4)款均要求对所有有效标进行横向比较评分、评分保留小数1位。
(1)服务方案的内容是否全面; 6~10分
(2)服务方案中对相关人员的组织分工是否合理; 2~5分
(3)项目风险分析、防灾防损服务是否合理; 6~10分
(4)理赔流程是否合理; 2~5分
(5)赔付时效承诺;签订赔付协议后10天内划拨保险赔款,得1分,承诺提前3天的得2分。
(6)预赔付承诺:预付估损金额50%赔款的得2分,承诺增加至70%的得4分。
(7)优惠条件:每提出一条免赔额或免赔率、扩展责任等方面实质性优惠条件的得1分,最高5分。
(8)查勘时限承诺:查勘时限在2小时以内到场的得2分,超出2小时到场的得1分。
□(9) 【 招标人可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设置相应的评审内容和标准(0-7分),如无需设置,可将分值分配至前面8项内容中。】
(四)投标文件的报价评审
1、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对投标文件的报价进行评审。评标专家应对报价的范围、数量、单价、费用组成和总价等进行全面审阅和对比分析,找出报价差异的原因及存在的问题。
2、报价评审应以报价口径范围一致的投标评标价为依据。投标评标价应在最终报价的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因素和方法进行计算。
3、评标基准价由评标委员会依据下述方法计算,除计算差错外,确认后的评标基准价在本次招标期间保持不变。
计算差错,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况:(1)纯算术性四则运算差错;(2)未按约定的计算方法,多计或者少计投标人报价的。由于评标差错,导致否决投标错误,重新评标纠正等其他情况,不属于计算差错。
4、报价评分(10 -40分)
(1)评分范围: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所有投标文件进入评分范围。
(2)评标基准价:
□ 均等权重平均法
进入评分范围的投标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投标评标价在5个及以上时,去除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投标评标价在8个及以上时,去除一个最高、次高价和一个最低、次低价)。
□ 随机权重平均法
开标时,所有投标文件在0-1之间随机抽取一个权重系数。
进入评分范围的投标评标价(C1、C2、…Cn),与对应的权重系数(A1、A2、…An)进行加权平均计算得出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
(C1×A1)+(C2×A2)+…(Cn×An) 评标基准价=—————————————————— A1+A2+…An |
(3)根据投标文件的投标评标价与评标基准价对比,计算投标人的商务报价的得分值。即:
a.投标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40分;
b.投标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个百分点,扣0.5分;
c.投标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个百分点,扣1分。
以上报价得分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保留小数2位。
投标文件的商务标评分不足10分的,计为10分。
(五)投标文件的综合评分:投标文件的资信、业绩评分、服务方案评分、报价评分的总和。
(六)对投标人进行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评分对进入评分范围的投标文件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评分相同时,报价低者优先;评分、报价均相同时,服务方案得分高优先;评分、报价、服务方案得分均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通过抽签(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排序。
2、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规定,确定中标人或推荐中标候选人。
五、完成评标报告
(一)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
(二)评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开标记录;
2、评标内容、过程和结果;
3、询标澄清纪要;
4、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及依据;
5、推荐中标候选人;
6、中标候选人投标资格条件业绩和评分业绩;
7、其他建议。
六、其他
中标候选人及投标否决情况和中标候选人投标业绩将在“浙江招标投标网和浙江重大工程交易网”上公示3天,投标人如发现权益受到侵害,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提出异议或投诉;就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投诉的,应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特点制订)
附件 履约保函格式
履约保函
致: (委托方全称)
鉴于 (乙方全称,以下简称“受托方”)将与 (甲方全称,以下简称“委托方”)签订 (项目名称) 保险合同,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委托方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
本行同意为承包人出具保函,本行在此代表承包人向你方承担支付人民币 (大写):
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元)。
2.本保函自 (生效日期)之日生效,至 (失效日期)之日失效。
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受托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无须你方出具证明或陈述理由。
4.委托方和受托方对合同条款进行任何修改或补充,我方承担本保函规定的义务不变。
担保银行: (银行全称)(盖单位电子公章)
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职务)
(姓名)
(盖电子章)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年 月 日
(内容由招标人提供)
若招首席保险人的,在此明确:
本保险合同项下的保险由首席保险人和各共同保险人按比例共同承保,一旦发生保险事故,首先由首席保险人无条件优先履行全部赔偿,首席保险人对共同保险人享有请求权。各保险人承担的保险责任,按各保险人承保比例计算。保险费、赔款和共保各方共同确定的费用支出由共保各方按共保比例分享和承担。首席保险人具体负责与投保人的联系以及办理承保、防灾、理赔(包括确定赔偿金额)等保险事务,共同保险人有权参与上述事务。若共保人意见不同的,以首席保险人的意见为准,作为保险人的最终意见。若共保人之间产生争议的,其他各方概不负责。
目 录
一、投标函
二、报价清单
三、授权委托书(如有)
四、承诺函
五、投标人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二) 年 月 日以来类似项目承保经验
1.类似项目承保经验汇总表
2. 类似项目承保经验明细表
(三)项目保险服务小组成员情况表
1. 保险服务小组成员汇总表
2.主要人员资历表
(四)投标人信誉情况表
(五)投标人与其他单位资产关联、隶属关系框图
(六)、保险服务方案
(七)、其他材料
(招标人) :
1、经我方研究 (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含第____至第____号补遗书)后,我方就上述工程保险任务及相关服务进行投标,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 元(RMB )的总投标报价,按上述合同条件、承保上述工程保险服务。
2. 保险期限:从保险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保证期结束时止。
3. 项目负责人姓名: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年龄:_______,现任职务:______________。
4. 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收到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协议书,并在合同书所规定的期限内完成通知要求的任务。
5. 我方承诺在本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本投标函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随时接受中标。
6. 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在投标函连同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7. 我方以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与本投标函同时递交。
□8、若我方中标,作为首席保险人我方可接受的最大承保份额:__________%(份额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规定)。(首席保险人招标时适用)
投标人法定代表(或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电子章)
投标人:(盖单位电子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1、保险报价
关于 项目名称 保险,我公司的报价如下:
项目名称 |
保险险种 |
费率(‰) |
保险金额 (人民币元) |
保险费 (人民币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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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费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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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费率与保险金额的乘积和保险费不一致的,以保险费为准,修正费率。
投标人法定代表(或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盖法定代表人电子章)
投标人:(盖单位电子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1、费率用“‰”号表示,精确到十万分之一;
2、上述报价为含增值税价款;
3、保费精确到元;
本业务授权书声明: (投标单位总公司名称)授权注册于 (注册地址)的 (省级分公司名称) 代表本公司,参加(项目名称)的投标、谈判、以及中标后保险合同的履行,并以 (省级分公司名称)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各项事务(包括法律事务),由此产生的法律效力本公司均予以承认。
本业务授权书自本公司签章之日起生效,在该项目保险合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特此授权。
授权方(总公司):(盖单位电子公章)
法 定 代 表 人:(盖法定代表人电子章)
被授权方(省级分公司):(盖单位电子公章)
负 责 人:(盖电子章)
年 月 日
注:1、本业务授权书适用于投标人总公司授权其省级分公司参加本项目投标及中标后项目的具体操作。
2、本业务授权书应附拟法定代表人、省级分公司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并加盖单位电子公章。
(二)授权委托书(格式)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总公司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保险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签发之日起至年月日。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标人总公司(盖单位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盖法定代表人电子章):
代理人(被授权人):
职务:
日期:年月日
注:1、应由投标人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
2、若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则不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以营业执照中载明为准。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
日 期: 年 月 日
致: 招标人 :
我代表(投标人名称),在此作如下承诺:
1、完全理解和接受招标文件、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相关附件、参考资料及招标人于招标截止日期前发出的其他有效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
2、若我方中标本项目,则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及我方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书面澄清的具体规定与招标人签订保险合同协议书,并按协议书之要求出具保险单;
3、在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中及招标、投标结束后,未经招标单位书面同意,我方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次招标、投标的任何信息、资料及内容;
4、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5、本承诺函与保险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投标人:(盖单位电子公章)
投标人法定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盖法定代表人电子章)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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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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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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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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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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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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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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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分公司负责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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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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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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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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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总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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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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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职称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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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公司注册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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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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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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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职称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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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账户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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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末资本金和公积金之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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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末偿付能力充足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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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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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后附总公司具有的法人许可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副本(按时年检)、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扫描件;分支机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副本(按时年检)扫描件(如有)。
2、须提供可有效证明注册资本金金额及公积金金额的佐证材料,注册资本金有效证明材料为总公司营业执照或保监会相关批文,公积金有效证明材料为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序号 |
项目名称 |
保额/保费 |
起保日期 |
承保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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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表格不够可按格式扩展。
2、认可投标人或总公司及其授权投标分支机构的理赔服务业绩[提供保险合同及赔款支付证明扫描件。]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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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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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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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人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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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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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保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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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保份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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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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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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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2、本表后须附保险合同扫描件,需加盖单位电子公章,字迹清晰。
3、同一工程项目的不同合同段,若保险合同分开签订的,应该按同一项目合同累计金额为准。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技术职称 |
本项目拟担任的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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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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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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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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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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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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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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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投标人服务时间(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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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合同中拟任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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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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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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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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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负责过的主要工程(类型和金额) |
该项目中任职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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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目前承担的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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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人员应与表(4)中所列人员相一致,附拟委任的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资格证(如有)的扫描件。
2、项目负责人还应提供毕业证书、相关业绩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投标人应针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4的要求,在此对其信誉情况作出说明。 |
本框图须提供涉及投标人利益关系的所有资产关联情况,应在本框图内明确显示投标人的投资人、母公司、分公司及其控股和参股公司。
|
(字数不限)
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提出详细的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本招标文件中列明的内容:
(1)服务团队配置
(2)风险分析、防灾防损服务
(3)培训计划
(4)理赔流程
(5)赔付时效承诺
(6)预赔付承诺
(7)查勘时限
(8)优惠条件(包括对保险方案中的免赔进行优化,扩展条款进行优化或新增)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和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