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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金石镁业有限公司焦化厂焦场大棚建设项目

发布日期:2025-08-11   浏览量:1864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A1529212025080501001


1、招标条件

内蒙古金石镁业有限公司焦化厂焦场大棚建设项目已由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2408-152998-89-01-916295文件批准,招标人为内蒙古金石镁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内蒙古金石镁业有限公司焦化厂焦场大棚建设项目

2.2 项目地点:腾格里额里斯镇

2.3 建设面积:建筑总面积约58572㎡

2.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新建跨度76.7m焦场大棚一座,建筑面积约27162㎡;新建跨度90m焦场大棚一座,建筑面积约30960㎡;主要包括焦场大棚土建、 给排水、电气工程及室外消防、外硬化、室外电气工程挡风墙钢结构及基础拆除详见工程量清单。

2.5 计划工期: 2025年830-2026730日,共240日历天(冬歇期不计入总工期天数)

2.6 工程质量: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国家和行业现行质量验收合格。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8、开评标方式:远程异地开评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法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它关、停、并、转状态。【证明资料:提供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由两名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并经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方为有效,审计报告中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成立不足三年的按成立年限提供,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

3.3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内蒙古)”(https://fgw.nmg.gov.cn/xynmg/html/index.html)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证明资料:提供上述查询截图;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查询方式见附件)

3.4 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行为【证明资料:提供上述查询截图,查询时间应当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查询方式见附件)

3.5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具有钢结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允许联合体投标);或者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限钢结构主体工程)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明资料:提供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3.6 项目负责人要求:

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以投标人出具的未担任其他正在实施项目项目负责人承诺书为准,承诺书须加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按给定格式附在投标文件中)【证明资料: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未担任其他正在实施项目项目负责人承诺书(若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承诺书)】;

3.7 投标人提供《公共资源交易信用承诺函》(按招标文件给定格式附于投标文件;若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承诺函);

3.8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人资质采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具有钢结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时,允许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范围、责任、权利和义务。

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4)组成联合体的各方数量不超过2家单位。

5)央企与自治区建筑业企业、区外建筑业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自治区建筑业龙头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或民营建筑业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工作量不低于联合体投标标段工作量的40%。

(6)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3.1至3.4的资格要求。

【证明资料:若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领取格式为“nmgzf”的招标文件。领取后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打开查看。

建设工程业务咨询电话:0483-6103037;

投标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11,0483-8345573;

CA数字证书购买咨询电话:13947497379(一证通)、0483-6119898(内蒙古CA)、0512-58188511(标证通);

CA数字证书客服电话:400-0471-888(一证通)、0471-8942366(内蒙古CA)、0512-58188511(标证通)。

4.2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5年811日至 2025年93

4.3 投标人自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日起,应随时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查看招标人关于本次招标相关补遗书及通知,招标人不另行通知。

4.4 招标文件免费获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9393000秒(同开标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方式: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新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详见操作手册)。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5年9393000秒;

6.2 开标地点:本次开标采用全流程网上不见面开标(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请在规定时间参与开标并且在规定时间进行解密,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咨询:0512-58188511,0483-8345573;

7、发布公告的媒介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nmgztb.com.cn);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zhejiang.gov.cn/);

物产中大集团(物采云)(https://gys.wzgroup.cn/);

此公告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8、联系方式

人:内蒙古金石镁业有限公司

   址: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

人:闫先生

联系电话: 18248309611


监督单位:阿拉善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地址:阿拉善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嘉尔嘎勒赛汉镇

联系电话:0483-8640221


招标代理机构:建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申花路792号开物创新大厦

人:方玲霞、章靖、钱志晨

   话:18058123450

电子邮箱:313908085@qq.com

异议联系人:孔令忠    联系方式:0571-873813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