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更正人名称:湖州市公安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湖州市公安局2020年度食堂日常食品原材料统一供应配送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JZZX2020001
四、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01-20
五、更正理由: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20]2号)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补充事项的通知》浙财采监〔2020〕4号等文件要求,经采购单位同意,本项目自即日起重新启动采购流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六、更正事项:
序号 |
更正事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报名时间 |
2020年1月20日- 2月7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
2020年3月23日- 3月27日,节假日除外。 |
2 |
报名方式 |
现场报名 |
邮箱报名:潜在供应商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进行在线报名,将报名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492056414@qq.com,报名资料于当日17点后收到的视为下一个工作日收到,报名受理回执将以电子邮件形式进行反馈,逾期不予受理。 |
3 |
报名费缴纳方式 |
现场缴纳 |
报名费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并在“用途”一栏注明项目编号【JZZX2020001号】。必须确保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能到指定账户上,否则其报名被视为无效。 账户名称:建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湖州开发区支行 银行帐号:3350 6170 6018 0102 14706 |
4 |
购买标书时提供资料 |
现场报名时提供(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
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492056414@qq.com(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件发邮箱) |
5 |
投标时间(截止时间) |
延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
投标时间(截止时间):2020年4月8日上午09:00时前。 |
6 |
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
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20年2月13日下午17:00前以书面(含传真)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 |
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20年3月31日下午17:00前以书面(含传真)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 |
七、其他事项:
供应商采用派专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方式的,只允许委派一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到场的采购人与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超过三人。参会人员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备),必须提供“一证一码一表”,即:身份证、申领“湖州健康码”(个人支付宝或浙里办APP中申领)、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格式详见附件),主动配合做好体温测量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健康信息登记表必须如实填写,不得弄虚作假,如出现隐瞒信息导致发生疫情传播事件的,将报告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其责任。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湖州市公安局
联系人:马先生
地址:湖州市青铜路298号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建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陆丹婷 联系电话:0572-2121225
质疑函接受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572-2121029
地址:湖州市吴兴区龙溪北路288号市总工会4楼
湖州市公安局
建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