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更正人名称:建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 采购项目名称:湖州市南太湖公安局2021年度食堂日常食品原材料统一供应配送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JZZX2020367
四、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12月21日
五、更正理由:
采购文件
六、 更正事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资格文件第五条 |
大米须提供通过市级及以上食品第三方药品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一级新鲜大米)检测报告;食用油、豆制品、干货类等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肉、禽、蛋、水产等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或化验单(复印件); |
因配送时须提供每批次的质量证明材料,故资格文件中只须作出承诺,承诺配送时提供即可。 |
更正日期:2020年12月25日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建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玉妹
联系电话:0572-2121225
地址:湖州市吴兴区龙溪北路288号市总工会4楼
2、采购人名称:湖州市公安局湖州南太湖新区分局
联系人:姚女士
地址:湖州市太湖 路4888号